光伏政府屋頂(懷集縣人民政府大樓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
光伏政府屋頂項目是懷集縣人民政府大樓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的一部分,旨在利用太陽能為政府大樓提供綠色能源。該項目通過在政府大樓屋頂安裝光伏板,將太陽能轉換成電能,以減少對傳統能源的依賴,降低碳排放,促進可持續發展。該項目還具有節能減排、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促進清潔能源產業發展等多重益處。
關于光伏政府屋頂的情況
一、項目示例
懷集縣人民政府大樓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是政府屋頂光伏發電樣板,其屋頂總建筑面積2580平方米,鋪設627塊單晶硅光伏組件。該項目采用“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總裝機容量344.85KW,年均可發電35.16萬度清潔電力,在實現經濟效益的同時,年節約標煤107.23噸,減少二氧化碳排放292.59噸,相當于植樹2.14公頃,并且將會帶動全縣綠色能源高質量發展。這充分利用了本地可再生能源,有效優化區域能源結構,助力懷集綠色低碳發展。
二、建設管理規定(以會昌縣為例)
(一)規劃建設管理
- 遵守規劃法:戶用項目(包括政府屋頂項目可參考)建設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符合城市總體規劃、鄉(鎮)總體規劃、村莊規劃,并與周邊建筑物、景觀相協調。
- 特定區域限制:嚴格控制在風景名勝區、歷史文化保護區、傳統村落、旅游街區、鐵路、高速公路、城市主干道沿線等范圍內建設光伏發電項目。
- 禁止違法搭建:嚴禁以發展太陽能光伏產業為由,在樓頂和平臺違法搭建采光房、鋼棚等違法建筑。
- 不符合規劃不得開工:其它不符合規劃要求的項目一律不得開工建設。
(二)項目設計管理
- 安全性要求
- 防雷接地:應綜合考慮防雷接地措施及接地電阻要求,接地電阻應符合防雷設計標準。
- 房屋結構安全:應進行房屋等級分類,驗證項目可行性和結構安全性。
- 不同屋面安裝高度限制:建筑為坡屋面結構時,光伏組件應順坡安裝,組件不應超過該安裝屋面的最高點,組件方陣表面與安裝屋面的垂直高度不應超過30cm;建筑為平屋面結構時,光伏組件安裝最高高度與屋面距離不應超過1.5m。
- 支架要求:光伏發電系統的支架及其支撐件應具有足夠的強度和剛度及抗腐蝕能力,并與主體結構有可靠的連接和錨固。
- 美觀性要求
- 組件布置原則:光伏組件應按集中優先、整齊對稱、色調和諧、美觀統一的原則進行布置。
- 特殊區域嚴控:主入口、重要集散廣場及景觀節點等區域的家庭屋頂加裝光伏發電系統時,應嚴控安裝的形式與色調,并做加裝后效果視線影響分析。
- 平屋面圍擋:平屋面安裝光伏發電系統時,應利用女兒墻等建筑構件對光伏組件進行適當圍擋,保證建筑主體美觀。
- 深化設計要求:應根據建筑屋面現狀與安裝光伏組件的數量進行屋面布置的深化設計,應在施工圖上組件排布體現尺寸,同時體現組件與建筑邊沿,組件之間,組件與障礙物之間的尺寸,應進行電氣線路圖及電氣原理圖的設計,保證建筑主體美觀。
- 不宜安裝或者應減少安裝面積情況
- 房屋壽命問題:磚混結構房屋的建筑使用壽命已經超過25年,磚木結構房屋的建筑使用壽命已經超過25年。
- 遮光影響:屋面周邊有大面積遮光影響的建筑。
- 屋面安全風險:屋面(包括瓦片、瓦片承重結構、屋面平臺)已經年久失修,存在結構等安全風險的建筑。
- 環境因素:屋面或周邊存在大量粉塵、火災危險性分類為甲類、乙類和腐蝕氣體的建筑。
- 其他情形:其他不宜安裝或者應減少安裝的情形。
(三)安裝服務管理
- 合法性要求:根據國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六條、第十七條之規定,并且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所依托的建筑物及設施應具有合法性,利益相關人無異議。
- 企業資質要求
- 法人資格:安裝服務企業應在市場監管部門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沒有嚴重不良信譽和違法記錄。
- 辦公與售后:在本縣范圍內應有固定辦公場所和售后服務網點,以及明確的服務流程、服務資質。
- 人員資質:應配備光伏發電領域的專職技術人員,安裝和運維人員應經過專業的技術培訓,應具備與服務內容相匹配的技術能力,并確保持證上崗。
(四)安全施工管理
- 施工現場要求:項目施工過程中應做好現場各階段的安全防護措施,保持施工現場的清潔和道路暢通,確保消防措施落實,滿足區域工程施工管理相關規定。
- 人員安全保障
- 防護裝備:施工人員應佩戴保險繩、防滑鞋和安全帽。
- 天氣限制:施工人員嚴禁在雨雪、大風天氣進行施工作業;在酷暑天氣施工應做好防暑措施。
- 按方案施工:施工人員應嚴格按照設計方案進行施工。
- 警戒設置:施工區域應設立安全警戒,吊裝區域應有專人警戒。
- 警示標識設置:在人員有可能接觸或接近光伏發電系統的顯要位置,應設置防觸電警示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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