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樓梯加固方案文本(樓房加固施工方案求一份)
抗震性能鑒定→抗震加固設計→抗震加固工程施工圖審查→抗震加固工程施工方案編制→施工→驗收震損建筑加固改造前可對震損部位、構件采用如下方法修復:1.對拉斷或受壓屈服的受壓鋼筋,用等截面等強度的新鋼筋替換,新鋼筋與原結構鋼筋應有可靠連接;, 2.對受壓破壞部分的砌體或混凝土進行替換;, 3.對裂縫視其寬度大小進行修復或灌漿處理, 震損建筑的抗震結構設計應考慮震損情況,選擇適當的加固方法對房屋進行抗震加固改造,才能真正起到抗震加固的效果, 房屋抗震承載力不能滿足要求時,可以選擇下列加固改造方法:, 1.面層或板墻加固:在墻體的一側或兩側采用水泥砂漿面
樓房加固施工方案求一份
抗震性能鑒定→抗震加固設計→抗震加固工程施工圖審查→抗震加固工程施工方案編制→施工→驗收震損建筑加固改造前可對震損部位、構件采用如下方法修復:1.對拉斷或受壓屈服的受壓鋼筋,用等截面等強度的新鋼筋替換,新鋼筋與原結構鋼筋應有可靠連接;2.對受壓破壞部分的砌體或混凝土進行替換;
3.對裂縫視其寬度大小進行修復或灌漿處理。
震損建筑的抗震結構設計應考慮震損情況,選擇適當的加固方法對房屋進行抗震加固改造,才能真正起到抗震加固的效果。
房屋抗震承載力不能滿足要求時,可以選擇下列加固改造方法:
1.面層或板墻加固:在墻體的一側或兩側采用水泥砂漿面層、鋼筋網砂漿面層
或現澆混凝土板墻加固;
2.修補和灌漿:對已開裂的墻體,可采用壓力灌漿修補,對砌筑砂漿飽滿度差或砌筑砂漿等級強度低的墻體,可滿墻灌漿加固。
3.拆砌或增設抗震墻:對強度過低或破壞嚴重的原墻體可拆除重砌;重砌和增設抗震墻的材料可采用磚或砌塊,也可以采用現澆鋼筋混凝土;
4.包角或鑲邊加固:在柱、墻角或門窗洞邊用型鋼或鋼筋混凝土包角或鑲邊;柱、墻垛還可以用現澆混凝土套加固;
5.外加柱加固:在墻體交接處采用混凝土構造柱加固,柱應與圈梁、拉桿成整體,或與現澆混凝土樓、屋蓋可靠連接;
6.支撐或支架加固:對剛度差的房屋,可增設型鋼或鋼筋混凝土的支撐或支架加固。房屋整體性不滿足要求時,可選擇下列加固改造
方法:
1.當墻體布置在平面內不閉合時,可增設墻段形成閉合,在開口處增設現澆鋼筋混凝土框;
2.當縱橫墻連接較差時,可采用鋼拉桿、長錨桿、外加柱或外加圈梁等加固改造;
3.樓、屋蓋板支承長度不能滿足要求時,應增設附加支座加大支承長度、托梁或采取增強樓、屋蓋整體性的措施;
4.當圈梁設置不符合鑒定要求時,應增設圈梁當墻體布置在平面內不閉合時,可增設墻段形成閉合,在開口處增設現澆鋼筋混凝土框。對房屋中易倒塌的部分,
可選擇下列加固改造方法:1.懸挑構件的錨固長度不能滿足要求時,加固工程宜采用增設托架、外包鋼套或采用減少懸
挑長度的措施;
2.隔墻無拉結或拉結不牢,可采用鑲邊、埋設鐵夾套、錨筋或鋼拉桿加固改造;
3.支承大梁等的墻段抗震能力不能滿足要求時,可采用增設墻體柱、扶壁柱鋼筋混凝土柱或采用面層、板墻加固改造;
4.出屋面的煙囪、無拉結女兒墻超過規定高度時,宜拆矮或采用型鋼、鋼拉桿加固改造;
5.懸挑構件的錨固長度不能滿足要求時,宜采用增設托架、外包鋼套或采用減少懸挑長度的措施;承重窗間墻寬度過小或抗震能力不能滿足要求時,可增設鋼筋混凝土窗框或采用面層、板墻加固改造;當具有明顯扭轉效應的多層砌體房屋抗震能力不能滿足要求時,可優先在薄弱部位增設砌體墻或現澆混凝土墻,或在原墻增加面層;亦可采取分割平面單元,減少扭轉效應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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